偶然所得 这个公告一出来就火爆异常
2019-06-25偶然所得 这个公告一出来就火爆异常 中国财税浪子(中翰税务集团专家)注释:我们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财税政策搬运工。政策是税务处理的依据,交易是税务处理的基础。 2019年6月24日下午,我还在从北京开往山东荣成的高铁上,还在和资本税务群的同学交流几个关于资管产品的增值税问题。就突然发现,一个叫《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横空出世,估计是一个文件扫描版。这个文件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74号。这个文件和我们平时直接发在财政部税政司网站上的公告不太一样。类似公告发布在财政部网站的时候一般直接采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表现方式。如此看来,我们平日看不到的纸质文件和网站公布的电子文件还是略微有一些区别。 还有同学说这是假的文件,而且还振振有词,我是觉得谁吃饱了撑的干这个事。而且造假弄这个他会有啥收益?沽名钓誉?蛊惑人心?基本不可能。而且国内一流的美国税法专家巴特老师都给用微信公号转发了,我感觉就不会有啥问题。 后来也有同学说,因为官方解读没有完成,所以财政部官网暂时不会挂出这个文件,我也将信将疑,按照总局的要求文件起草都是“三同时”解读稿需要一起报送审查。为啥 不等解读稿一起下发呢? 还有的同学说,这个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不合常理,因此也是有问题的。其实,规范性文件有争议有问题的地方可能多了去了,不合理也是合理。 当然我们初看这个文件也确实有些争议,比如我一向觉得担保收入适合界定为劳务报酬所得或者利息所得,但是我们新文件将其界定为偶然所得。 再比如,关于税延养老保险领取环节确认为工资薪金所得,为什么没有设定为偶然所得。我觉得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延税养老保险实际是一个递延纳税,如果当初不递延纳税,肯定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现在当然在领取环节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比较合理。 关于这个文件的具体理解,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将在官方文件和解读稿发布后采用连载的方式分两次或者三次进行分析。我们的意见不一定与官方一致,学习和探讨永远是我们的主流。也欢迎大家在文件下方留言,提出问题,我会将大家提出的问题融合在文章里边。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中翰集团秦皇岛重组税务学习大会胜利闭幕
2019-06-252019年6月22日和23日,中翰集团重组税务2019年学习大会在河北省的避暑纳凉胜地秦皇岛市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财税浪子学习小组主办、河北中翰钧正税务师事务所承办,4重组税务群的大约170名群友参会。参会群友分别来自税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局、资产评估事务所、高校等不同领域。 本次会议隆重邀请了甘肃的并购重组税务专家LJ老师和上海的税务律师李利威老师亲临北戴河现场授课。其中LJ老师授课1天半,李利威老师授课半天。 LJ老师的授课内容包括: 第一、对赌协议税收。具体包括建设机械对赌协议介绍、上市公司对赌协议现状、司法实践、会计处理、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思路、几个特殊的对赌协议案例。 第二、资本市场增值税问题。包括企业重组的增值税问题、金融商品买卖增值税问题。 第三、关于债的税收问题。包含混合投资案例、永续债新政介绍、永续债尚未明确的问题、债务重组介绍、债务重组中的几个问题。 第四、资本市场其他税收问题。包括上市公司限售股及新三板公司税收、限售股减持综合税收案例、科创板(CDR)税收政策介绍、分拆上市中的税收问题.。 第五、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的对价支付问题,涉及非股权支付的时候需要确认对应的被转让资产或者股权的收益,从而需要调整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的计税基础。LJ老师采用拆分法阐述了其中的原理和公式的运用。 第六、案例分析。包括、美的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小天鹅案例、土地转让案例、资产划转案例。 LJ老师授课的特点时善于调动授课气氛、讲解思路非常清晰,对重点难点揭示的非常清楚。为了我们本次课程,LJ老师做了精心准备。还专门整理了一套并购重组的法规汇编。我们给每一个参会同学都发放了这本汇编作为会议资料。 中国市场出版社的胡超平老师、税务公社的任正勇老师、江西鹰潭税务局计敏老师都给本次会议提供了图书赞助,他们的书都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 河北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的赵会梅所长给每个参会代表赠送了一份秦皇岛特产海鲜大礼包。 北京中诚盈禾税务师事务所的陈颖所长刚从摩洛哥渡完蜜月回北京,就直接携夫君开车到秦皇岛会场参会。湖南中翰益商税务事务所的朱志春所长从南美洲秘鲁度假回国直接飞往北京首都机场连夜赶到秦皇岛开会。 至于李利威老师的精彩讲解以及其他会议焦点,我们后续继续给大家介绍
老姜:小天鹅这事你说的好!
2019-06-25美的集团的每一次资本运作都是对税收实务的重大检验。多年前美的集团作为母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子公司兼上市公司美的电器,实现了美的集团的整体上市。这一次美的集团(000333)再次采用换股吸收方式合并子公司小天鹅(000418)。 根据合并公告,2019年6月21日为股票转换日,同日,小天鹅退市并摘牌。其后小天鹅将被彻底注销法人资格。中国结算不再登记小天鹅的股票,投资者的个人账户也不再体现小天鹅的股票及其市值。小天鹅股东须放弃手中持有的小天鹅股票,按一定的比例获取美的集团的股票。 对于这种行为的定性,姜老师将其定性为股东出售一种股票以及再投资另一种股票的行为。这样的定性是否正确呢?我们换个角度来看看:我觉得应该从企业合并的业务分解角度来进行分析。企业合并的实质是小天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全部转让给美的电器,美的电器支付自身的股票给小天鹅。小天鹅取得美的集团股票后,立刻进行清算,将其持有的美的股票(股权投资资产)作为清算财产分配给自己的股东。对小天鹅的股东而言,随着企业的清算,放其了自己拥有的小天鹅股票(股权),作为收回投资处理,收到的对价就是对应的美的电器股票。因此,姜老师的解释是完全正确的。 由于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美的集团作为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小天鹅)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小天鹅持有这些资产负债的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小天鹅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美的集团承继。小天鹅原股东取得美的集团股票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小天鹅股票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这里就会涉及一个问题,虽然自然人股东的存在不影响合并企业美的集团、被合并企业小天鹅、小天鹅原法人股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是小天鹅原自然人股东由于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无法适用特殊性税处理。那么就存在这样的可能: 小天鹅原自然人股东选择按照公允价值处理,收回小天鹅股票对应的股权(或者干脆就理解为卖掉小天鹅股票),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得到的美的股票价值,这样小天鹅的原自然人股东会存在一块针对小天鹅股票的转让所得,但是基于转让前小天鹅属于上市公司,如果是应税限售股(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应税限售股则应按照二级市场适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确定属于应税限售股,进一步考察其是否而可以适用财税【2015】41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20号公告的分期纳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当然具体适用还要看当前的征管信息系统是否支撑。